本招标项目 巴南区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和南彭派出所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由 巴南发改审发以 {2021}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和祥路99号(百合佳园公租房小区门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4536平方米,其中禁毒警示教育基地1136平方米,南彭派出所3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室内外基础装修和配套停车场建设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含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天棚工程、门窗、防水等)、电气工程、给排水工******消防工程等,具体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85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位,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位牵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单位对招标人负责,也由建筑装修******消防设施工程与智能化工程事宜。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10-08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10-11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0-26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岳老师 | 联系人: | 任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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